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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歲的高姓婦人,本月二日前往大直一家醫美診所,進行拉皮整型手術,陳姓醫師施打麻醉藥後,高婦即出現身體不適,進而休克緊急送醫,昨天上午宣告不治;警方報驗後傳喚醫師到案說明,檢察官決定解剖屍體釐清是否醫療有疏失。
警方調查,高姓婦人二日前往該家診所,進行費用約五萬多元的拉皮整型手術,陳姓醫師當時按照正常的程序,對高女施打麻醉針,但十分鐘後,高女表示身體不適,大喊「很不舒服」,不久隨即休克,診所立刻撥打一一九,將高婦送往中山馬偕急救。
高婦住院期間,生命跡象一直相當微弱,陷入長時間昏迷,延至昨天上午八時左右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前往調查,傳喚陳姓醫師、協助護士和家屬了解案情。
陳姓醫師供稱,當天高女的身體狀況正常,不知為何麻醉後出現異常。病患家屬則說,高婦有免疫系統方面的病史,質疑診所在未了解當事人體質下,胡亂進行手術,指控對方涉醫療過失。
由於相關疑點尚未釐清,相關人偵訊後各自飭回,檢方將在近日解剖驗屍,查明婦人確切的死因,進而了解是否有醫療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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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統計完善的麻醉過程和開車比較其實是相對來得安全,
也就是說開車發生的意外比起麻醉還來得多,
對於生病或絕對需要以麻醉為媒界的醫療處置的確有其必要性,
但是相對可以考慮麻醉的醫療處置是不是真得要實行則是見人見智,
並沒有一定的答案,只要醫師於術前有充份告知麻醉的風險,
並且具備完善的麻醉環境其實筆者還是不反對某些醫美的療程給予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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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政達 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